1、外觀
擋煙垂壁應設置永久性標志,標志應牢固,標識內容清晰。
擋煙垂壁擋煙部位表面不應有裂紋、壓坑、缺角、孔洞及明顯凹凸、毛刺等缺陷;金屬材料的防銹涂層或涂層應均勻,不得有斑點剝落、流淌現象。
組裝擋煙垂壁、拼接或連接等應牢固,符合設計要求,不得有錯位和松動。
2、材料
不燃材料應制成擋煙垂壁。
制作擋煙垂壁的金屬板厚度不得小于0.8mm,其熔點不得低于750℃。
制作擋煙垂壁的不燃無機復合板厚度不應小于10.0mm,其性能應符合GB?25970的規定。
制作擋煙垂壁的無機纖維織物的抗拉斷裂強度不應小于6000N,緯度不應低于300N,其燃燒性能不應低于GB?8624?A級。
制作擋煙垂壁的玻璃材料應為防火玻璃,其性能應符合要求GB?15763、1的規定。
3、尺寸偏差和極限偏差
擋煙垂壁的擋煙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其最小值不得低于500mm,最大值不得大于企業申請檢測產品型號的公示值。
不燃無機復合板、金屬板材、剛性擋煙垂壁的單段寬度不應大于20000mm;金屬板、柔性擋煙垂壁的單節寬度不應大于40000mm。
擋煙垂壁高度的極限偏差不應大于±5mm。
單段擋煙垂壁寬度的極限偏差不大于±10mm。
4、漏煙量
試驗按規定進行,在(200)±15)℃在溫度下,煙部件的溫度(25)±5)Pa氣體靜壓差時,單位面積漏煙量(標準狀態)不應大于25m3/(m2·h);如果吸煙部件是由不透明材料制成的(如金屬板、無機復合板、防火玻璃等剛性材料)制造,且不含任何連接結構,漏煙量沒有要求。
5、耐高溫性能
試驗按規定進行,擋煙垂壁在(620)±20)℃在高溫作用下,保持完整性的時間不應小于30min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