擋煙垂壁自愿性消防產品認證,是消防防護產品消防認證的一部分,是消防排煙設備產品認證的范圍。通常包括活動柔性擋煙垂壁、活動剛性擋煙垂壁、固定柔性擋煙垂壁、固定剛性擋煙垂壁等產品類別。
XF533-2012規定了擋煙垂壁的術語和定義、分類、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則和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儲存。適用于工業和民用建筑防煙分區中使用的擋煙垂壁消防產品。
一般要求如下:
外觀要求
擋煙垂壁應設置永久性標志,標志應牢固,標志內容清晰。
擋煙墻的擋煙部件表面不得有裂紋、壓坑、缺角、孔洞、明顯凹凸、毛刺等缺陷:金屬材料的防銹涂層或涂層應均勻,不得剝落或流動。
擋煙垂壁的組裝、拼接或連接應牢固,符合設計要求,不得有錯位或松動。
材料要求
擋煙垂壁應采用不燃材料制成。
金屬板的厚度不小于0.8mm,其熔點不小于750℃。
不燃無機復合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0.0mm,其性能應符合GB25970的規定。
無機纖維織物的拉伸斷裂強度經向不低于600n,緯度不低于300n,其燃燒性能不低于GB8624A。
制作擋煙垂壁的玻璃材料應為防火玻璃,其性能應符合GB15763.1的規定。
尺寸與極限偏差要求
擋煙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,最小值不小于500mm,最大值不大于企業申請檢測產品型號的公示值。
采用不燃無機復合板、金屬板、防火玻璃等材料制作的剛性擋煙垂壁的單節寬度不得大于2000mm;柔性擋煙垂壁的單節寬度不得大于4000mm。
擋煙垂壁擋煙高度的極限偏差不得大于±5mm。單節擋煙垂壁寬度的極限偏差不得大于±10mm。